据《中国医学论坛报》报导,已近中年的张女士,在一次无意间看见韩国整形真人秀电视节目后,以旅游的名义瞒着家人孤身前往韩国,拒绝接受了鼻部整形手术,缴纳了15万元人民币。但是,手术效果未如其愿为,不存在鼻梁有异、鼻孔朝天、发际线倾斜、凹凸不平等问题。为此,她滋扰并拒绝赔偿金,但被对方拒绝接受。
后来,她又多次前往韩国讨说法,也没能获得赔偿金。张女士参与的是“整形旅游”,本质上还是一种旅游服务,只不过服务项目中包括了整形。这种旅游服务倍受年长女孩青睐,但也更容易引起纠纷。韩国医疗纠纷调停仲裁院近日发布一组数据表明,自2012年至今五年间,仲裁院收到的医疗纠纷仲裁案件共计外国人滋扰598起,其中113起申请人仲裁院插手调停,113起中,有70一起自中国,占到总数的61.9%,其次是美国12起、越南5起。
收到滋扰最少的是整容外科,113起纠纷中,有38起是整容外科。目前已调停完结的案件有41件,平均值赔偿金金额仅有为1200万韩元(约合7万多元人民币)。
此前,国际美容协会就曾严令禁止“整形旅游”,并向三个国家收到“黄牌警告”,分别是:巴西、泰国和韩国。“巴西和泰国的整形手术价格低,廉价材料盗贼市场,技术不过关。韩国虽然整形技术低于巴西和泰国,但黑中介、杂牌医随处可见,市场恐慌。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法学系副教授刘炫麟回应。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副院长杨云霞指出,跨国“整形旅游”不存在不少风险。
比如,语言不通很有可能导致交流不流畅;当地的审美不一定合乎中国人的眼光;不熟知国外的法律无法自由选择有效地的途径维权;护照届满无法在国外维权;整形的效果往往要等伤口消肿后才以求显出,一般这时整容者已返回国内,事后维权不存在诸多不便。韩国釜山某整容医院的中国市场拓展负责人拒绝接受媒体专访时曾透漏,一些黑中介不会把外国顾客讲解到没合法申请的医院,或由仍未娴熟的医生为顾客手术,以赚更加多差价,因此经常出现医疗纠纷、顾客滋扰,其中少有外国人。由于医院或医生本身不具备合法资格,外国顾客在手术前签定的医疗合约又不完备,往往求助无门。近几年实际产生的医疗纠纷只不过远大于仲裁院发布的数据,只是由于语言、护照等问题,还包括中国顾客在内的外国顾客很难在韩国长年逗留维权,不得已不了了之。
杨云霞告诉他记者,一般在异国遭遇医疗整形告终,有三种维权途径:一是和整容机构协商解决问题;二是自由选择医疗纠纷调停仲裁院仲裁判决;三是诉讼解决问题。其中,协商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完全为零。如果自由选择仲裁,对消费者十分有利的一个条件是必需经过整容机构的表示同意才能仲裁,整容机构似乎会主动表示同意自由选择仲裁。
在诉讼解决问题中,也有很多障碍,如高额的律师代理费用、漫长诉讼期、自由选择当地法院胜诉可能性较低、自由选择中国法院胜诉之后裁决继续执行艰难等。事实证明,大多数的整形患者在“整形旅游”维权中正处于弱势地位。在原告方面,也不存在不少艰难。北京中禄律师事务所律师邢志刚回应,只有韩国保健福祉部表格所列的正规化医院才不会为患者获取病历,但内容一般为韩文,不少整形者自由选择的并非正规医院,无法获得病历,甚至也没交费凭证,减少了原告可玩性。
同时,牵涉到医疗事故的专业检验比较复杂,检验机构开具的检验报告常有“无法回避其他手术造成、不回避受害者自己护理失当、不回避个体差异因素”的阐释,从而造成罪过确认不存在较小可玩性。“‘整形旅游’维权牵涉到外事民事法律的限于,这是一个很最重要的问题。因为某种程度一个案件,在国内和国外审判,限于国内法还是国外法,结果有可能不尽相同,并且消费者还必须面对跨国递送法律文书、跨国调查取证、跨国继续执行等法律难题。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晓磊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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